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原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和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强强联合组建的重庆市第一所全日制公办万人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院校,由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信息产业局共建,形成了以IT技术岗位领域与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经营管理一线技术岗位领域相互渗透融合的办学特色,学院建校于1965年,现有在校生近13000人,占地面积1100余亩。是重庆市学生人数最多、占地面积最大、校园建设最新最美的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大学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邮编:401331
我院2007年65个专业及方向在全国29个省市招收新生5150名.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分专业将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在有关省(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学生宿舍实行现代化公寓管理,寝室均安装有空调、宽带接口、电话、热水器等,住宿费1200元/年.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5、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6、对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
7.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本章程由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院联系方式:02365926001 65926002 6592600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cqcet.com E-mail:cqwwen@sina.vip.com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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